听闻嫌疑人被抓获,且孩子曾被带到其家中,赵丽梅和李长友心中燃起一丝希望,他们盼着孩子们只是受了点惊吓,很快就能平安归来。小区里的邻居们也纷纷议论,猜测孩子们可能只是被崔银生暂时收留,大家都在祈祷着奇迹发生。可谁也没有想到,接下来的审讯结果,会让所有人陷入无尽的悲痛之中。
在警方的耐心审讯和证据面前,崔银生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。案发后的第三天,他终于向警方坦白,两个孩子已经被他杀害,并且残忍地进行了分尸,尸体被丢弃在了城郊的垃圾场。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,让赵丽梅和李长友瞬间崩溃。“不可能,你在撒谎,我的孩子那么乖,你为什么要杀她?” 赵丽梅抓住审讯室的铁栏杆,声嘶力竭地哭喊着,几度晕厥过去。李长友则瘫坐在地上,眼神空洞,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女儿的名字,这个患有脑血栓五年、平日里沉默寡言的男人,此刻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,泪水顺着脸颊不住地流淌。
两个鲜活的生命,就这样在端午佳节这天戛然而止。人们无法理解,崔银生究竟为何要对两个无辜的孩子下此毒手,他与孩子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。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,更多不为人知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。
2009 年 9 月 22 日,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座无虚席,备受关注的崔银生故意杀人案在此公开审理。法庭内外挤满了前来旁听的群众和媒体记者,大家都想亲眼见证这个残忍杀害两名女童的凶手受到法律的严惩。被害人王一和李彤的家属坐在原告席上,神情悲痛,眼神中充满了对凶手的憎恨。赵丽梅穿着一身黑衣,胸前别着女儿的照片,泪水在眼眶里打转,强忍着不让自己崩溃。李长友被家人搀扶着,身体依旧有些虚弱,自从女儿遇害后,他的病情加重了许多,走路都需要人搀扶。
上午九点,庭审正式开始。被告人崔银生被法警带上法庭,他低着头,面色苍白,头发凌乱,与监控中那个从容领走孩子的男子判若两人。在庭审过程中,崔银生对杀害两名女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但对于杀人动机却始终闪烁其词。
根据崔银生在法庭上的供述,案发当天,他带着礼品去母亲家过端午,中午吃饭时喝了不少白酒,大约有七八两。离开母亲家后,他打算回自己家,走到小区门口时,正好遇到了结伴去看电影的王一和李彤。“我当时喝多了,就和她们聊了几句,然后一起回了我家。” 崔银生说道。当法官询问孩子们为什么会愿意跟他回家时,崔银生给出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说法:“是她们主动跟我回去的,还向我要钱,说一个给了钱一个没给,缠着我不放。”
然而,崔银生的这番说辞很快就被公诉人推翻。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小区周边的监控录像和证人证言,监控画面清晰地显示,当天下午崔银生在小区门口主动与两个孩子搭话,随后在路边的小商店买了两个棒棒糖递给她们,孩子们接过棒棒糖后,才跟着他离开。
商店老板也出庭作证,证实当天确实看到崔银生给两个小女孩买了棒棒糖。“被告人所说的孩子们主动向他要钱的说法,完全是虚构的谎言。” 公诉人严肃地说道,“他是通过赠送棒棒糖的诱骗手段,将两个毫无防备的孩子带回了家中。”
在法庭调查阶段,公诉人进一步追问崔银生的杀人动机,崔银生起初只是一味强调自己当天喝多了,大脑一片空白,想不起来具体原因。“我当时喝得太多了,很多事情都记不清了,我有罪,我认罪。” 崔银生反复重复着这句话。但公诉人指出,在之前的审讯中,崔银生能够清晰地描述出自己当天喝了多少酒、如何将孩子带回家、如何实施杀人行为以及如何掩盖罪行,甚至能准确说出两个孩子当时穿的衣服颜色,显然并非真的记不清。
在公诉人的层层追问和确凿证据面前,崔银生终于无法再掩饰,遮遮掩掩地说出了真实的杀人动机。他供述,两个孩子被带回他家后,其中一个孩子想要上厕所,当孩子走进卫生间后,他突然产生了性冲动。“她毕竟是个女的,我是个男的,当时脑子一热,就控制不住自己了。” 崔银生低着头,声音微弱,“我摸了她,结果被她骂了一句不要脸。”
被孩子斥责后,崔银生的酒意瞬间醒了大半,心中涌起强烈的恐惧。“我害怕她出去后告诉别人,说我猥亵她,那样我就要坐牢了。” 崔银生说道,“我当时就想,不能让她们活着离开,否则我的名声就毁了。” 正是出于这样肮脏且自私的想法,崔银生对两个年幼的孩子痛下毒手,将她们残忍杀害后分尸,随后将尸体丢弃在城郊的垃圾场,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。
公诉人还当庭揭露,崔银生并非初犯,其行为具有极大的主观恶性。经警方调查,崔银生在第二次离婚后一直独居,在周围人眼中,他不仅贪酒好色,还有诸多恶习。更令人发指的是,他在与第二任妻子结婚期间,曾猥亵过自己的继女,只是当时由于家人的隐瞒,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“被告人长期存在不良嗜好和违法倾向,此次犯罪并非偶然,而是其扭曲心理的必然结果。” 公诉人说道,“他采用诱骗手段将孩子带回家,实施猥亵行为后为掩盖罪行残忍杀人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,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应当依法予以严惩。”
庭审中,崔银生的辩护人提出,崔银生属于酒后犯罪,主观故意不明确,且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认罪态度较好,有悔改表现,请求法庭从轻处罚。“案发当天被告人确实饮用了大量白酒,醉酒状态下的认知和控制能力都会受到影响,其杀人行为并非完全出于主观自愿。” 辩护人说道,“而且他归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,没有逃避罪责,希望合议庭能够考虑这些情节,给予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”
对于辩护人的这一观点,公诉人和被害人家属的委托代理人均表示强烈反对。“我国刑法明确规定,醉酒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,不能因为醉酒而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” 公诉人反驳道,“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,思路清晰,步骤明确,从诱骗孩子回家到实施猥亵,再到杀人分尸、丢弃尸体,整个过程有条不紊,充分说明其主观故意非常明显,并非醉酒后的无意识行为。”
被害人家属的委托代理人更是情绪激动地说道:“用灭绝人性、丧尽天良、惨无人道、令人发指、罪大恶极等来形容被告人,再贴切不过了。两个孩子才八九岁,天真烂漫,心地善良,在家是好孩子,在校是好学生,她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,就被被告人残忍地剥夺了生命。他的行为不仅毁了两个孩子,更毁了两个家庭,让孩子的父母承受着中年丧女的巨大痛苦,这种痛苦是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。”
庭审现场,王一的母亲赵丽梅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愤,对着崔银生哭喊:“我的孩子才八岁,她那么小,你怎么忍心下手?你毁了我的一切,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!” 李彤的母亲也泣不成声:“我的女儿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和爸爸一起旅游,可这个愿望再也实现不了了。你这个畜生,你怎么能这么残忍?” 在场的旁听群众也纷纷对崔银生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,法庭内充满了悲愤的情绪。
2009 年 9 月 25 日,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认为,被告人崔银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致二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被告人崔银生采用诱骗手段将两名幼女带回家中实施猥亵,后为掩盖罪行残忍将其杀害并分尸,犯罪手段特别残忍,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,依法应予以严惩。其辩护人提出的酒后犯罪、主观故意不明确等辩护意见,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,法院不予采纳。
据此,法院依法作出判决:被告人崔银生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同时赔偿两名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各
元。听到判决结果后,崔银生面无表情,当庭表示服从判决,不提起上诉。被害人家属虽然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,但脸上依旧没有丝毫喜悦,失去女儿的痛苦,将伴随她们一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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