穹庐内的空气,因金不换那看似不合时宜的举动,而变得无比诡异。
门口,是蔡文姬母子撕心裂肺的哭喊。
案前,是左贤王去卑那张阴晴不定的脸。
而穹庐中央,金不换却像是身处自家后院一般,从容不迫地端着那碗散发着异香的酒,脸上甚至还挂着一丝“美酒当前,岂能辜负”的陶醉。
这种强烈的反差,让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去卑的怒火仿佛被一团看不见的棉花堵在了胸口,不上不下,憋得他脸色发紫。他本以为自己抛出那苛刻到极点的条件,对方就算不当场翻脸,也该是痛哭流涕地讨价还价,可眼前这个胖商人,竟是直接无视了他,自顾自地玩起了酒?
这是一种羞辱,一种赤裸裸的,用一种更高级的方式进行的羞辱。
他,草原上的雄鹰,左贤王去卑,竟被一个满身铜臭的汉家商人,用一碗酒给晾在了一边。
“你!”去卑的手已经握住了腰间的弯刀刀柄。
金不换却仿佛没看见,他只是端着那只“玲珑碗”,对着光线,轻轻晃了晃。
琥珀色的酒液在薄如蝉翼的碗壁上荡漾,碗身上那内敛的光华与酒液的醇光交相辉映,竟真的如同捧着一捧流动的晚霞。
那股霸道而醇厚的酒香,随着他的动作,愈发肆无忌惮地侵占着穹庐内的每一寸空气,钻进每一个人的鼻孔。
就连门口哭喊的蔡文姬,闻到这股熟悉的,属于汉家的高度烈酒的香味,哭声也不由自主地小了下去,眼神中透出一丝恍惚。
“大王。”金不换终于再次开口,他没有看去卑,目光依旧专注地落在那碗酒上,语气里带着几分悠然的品鉴意味,“您知道,这一碗酒,若是在我们汉地,能换什么吗?”
去卑没有说话,只是死死地盯着他。
“能换一座临街的店铺。”金不换伸出一根手指。
“能换十个貌美的侍女。”他又伸出一根手指。
“能换一百个精壮的奴隶。”
“能换一千亩上好的良田。”
他每说一句,穹庐内的匈奴头领们,呼吸就粗重一分。他们虽然听不太懂什么叫“临街的店铺”,但“侍女”、“奴隶”、“良田”,这些都是实打实的财富。
“而这只碗,”金不-换又用手指轻轻敲了敲碗壁,发出一声清脆悦耳的鸣响,“这只‘玲珑碗’,无价。”
他终于抬起头,看向去卑,脸上的笑容依旧温厚,但那双精明的眼睛里,却透着一股洞穿人心的力量。
“大王,您开的价,是二十万两黄金,外加我们所有的货物,还有一匹千里马,以及……留下一个孩子。”
“听起来,确实很多。”
“可是,”他话锋一转,声音陡然拔高了几分,“您有没有想过,能拿出这等神物作为‘私人薄礼’的汉王,他真正的财富,会有多少?能随手赏赐无价之宝的汉王,他麾下的‘千里马’,又何止一匹?”
金不换的这番话,如同一柄重锤,狠狠砸在了去卑的心上。
是啊,他被金不换抛出的“黄金”、“珠宝”迷了眼,却忽略了一个最根本的问题。
送礼的人,比礼物本身,更重要。
一个能把无价之宝当成随手小礼送出来的人,他的身家,该是何等恐怖?
自己刚才那番坐地起价,自以为是狮子大开口,可在对方眼里,会不会只是一个乡下土财主,在对着一座金山,斤斤计较着几块碎金?
去卑的脸色,一阵红,一阵白。
他第一次感觉到,自己引以为傲的贪婪和算计,在这个汉人胖子面前,显得有些……可笑。
金不换见火候差不多了,端着酒碗,一步一步地走到去卑面前。
他没有再说什么大道理,只是将那碗酒,恭恭敬敬地,递到了去卑的眼前。
“大王,尝尝吧。”
“尝过了,您就知道,我们汉王的诚意,到底有多重。”
去卑的目光,在那碗酒上停留了许久。
他能感觉到,穹庐内所有头领的目光都聚焦在他的身上。
接,还是不接?
接了,就等于是在这个汉人商人面前,低了头,承认自己刚才的举动,是井底之蛙。
不接?
可那酒香,那该死的酒香,就像一只无形的手,挠着他的心,勾着他的魂。他这辈子,喝过最烈的马奶酒,也尝过汉人商队带来的浊酒,却从未闻过如此霸道,如此诱人的味道。
最终,贪婪与好奇,战胜了那可笑的自尊。
去卑冷哼一声,一把从金不换手中夺过那只玲珑碗,动作粗鲁,仿佛在发泄着自己的不满。
他将碗凑到鼻尖,猛地吸了一口。
“轰”的一声,那股醇厚而辛辣的香气,如同一道惊雷,直冲天灵盖。他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,都在这一瞬间被点燃了。
“好酒!”
他忍不住脱口赞道,随即又觉得失了颜面,板起脸,将碗中那琥珀色的酒液,一饮而尽。
辛辣的酒液如同一条火线,从喉咙瞬间烧到了胃里。
但那股火辣之后,紧接着涌上来的,却并非是寻常烈酒的烧灼感,而是一种难以言喻的,醇厚而绵长的回甘。
那股甘甜,带着粮食的芬芳,仿佛蕴含着阳光与土地的味道,瞬间席卷了他所有的味蕾。
他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轻飘飘的,仿佛站在了草原最高的山巅,俯瞰着万里河山,胸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豪情壮志。
这辈子所有的烦恼,部落间的争斗,对汉家朝廷的忌惮……在这一刻,都烟消云散。
“嗝……”去卑忍不住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,一股浓郁的酒气混合着粮食的香气,从他口中喷出。
他看着手中那只空空如也的玲珑碗,眼神中,满是震撼与迷离。
他活了五十多年,从未喝过如此……神奇的酒。
这哪里是酒,这分明是琼浆玉液!
金不换一直静静地看着他,直到他从那微醺的状态中,稍稍回过神来。
“大王,酒,如何?”金不换的脸上,又挂上了那副人畜无害的笑容。
去卑张了张嘴,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
他还能说什么?
说不好?那是自欺欺人。
说好?那岂不是正中对方下怀?
金不换也不需要他回答,他从容地从去卑手中,取回那只玲-珑碗,然后慢条斯理地说道:
“大王,现在,我们可以重新谈谈生意了。”
他竖起一根手指:“黄金,二十万两,没问题。三个月内,悉数奉上。”
他又竖起第二根手指:“货物,也全都可以留下。就当是小人,孝敬各位头领的见面礼。”
再竖起第三根手指:“千里马,汉王殿下说了,只要大王点头,他麾下那匹与吕布齐名的‘赤兔’,他都可以割爱相赠!”
赤兔!
这两个字一出,去卑的瞳孔,猛地收缩成了针尖大小。
那可是传说中的马中之皇!
他原以为对方会随便找一匹好马敷衍,却没想到,对方竟是连这种神物,都愿意拿出来!
金不换看着去卑那副震惊的模样,脸上的笑容更深了。
“至于这最后一个条件……”
他顿了顿,目光扫过门口那两个还在抽泣的孩子,语气变得前所未有的郑重。
“大王,我们汉王说了,他要迎回的,是完整的文姬大家。孩子,是母亲心头的肉。骨肉分离,天理难容。”
“所以,两个孩子,我们必须,一起带走。”
此话一出,穹庐内,再次安静了下来。
去卑的脸色,变了。
他没想到,在付出了如此巨大的代价之后,对方竟是在这最后一个,也是他认为最无关紧要的条件上,寸步不让。
“不可能!”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吼了出来,“我说了,必须留下一个!”
这不仅仅是人质的问题,更是他作为草原霸主的,最后的脸面!
金不换脸上的笑容,终于,一点一点地,收敛了。
那双精明的眼睛里,温厚与圆滑褪去,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冰冷的,如同刀锋般的锐利。
“大王,您真的要为了这最后的颜面,放弃唾手可得的二十万两黄金,无数奇珍异宝,以及……那匹传说中的赤兔马吗?”
“您别忘了,”他向前踏出一步,声音不大,却字字千钧,清晰地传入了穹庐内每一个人的耳中,“我们汉王,能拿出这些东西来‘迎’人,自然也能拿出百倍的刀枪和兵马,来‘抢’人。”
“到那个时候,您失去的,恐怕就不仅仅是……两个孩子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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