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哲第一次见到张会计,是在古庙镇的信用社里。
那天他刚从县城拉完建材回来,满身尘土地攥着单据去取钱,柜台后坐着个穿浅蓝衬衫的女人,头发用黑皮筋扎得整齐,露出光洁的额头。阳光透过信用社老旧的木窗,斜斜落在她手边的咖啡杯上——那是个很精致的骨瓷杯,杯沿还留着一道浅淡的口红印,像片落在雪上的桃花瓣。
“名字?”女人抬头问,声音清得像古庙后那条小溪。林哲这才看清她的脸,眉毛细软,眼睛是杏形的,瞳仁里映着窗外的老槐树,连带着他心头都晃了晃。他报名字时带了点颤音,指尖还沾着建材厂的灰,递单据时不小心蹭到了柜台,女人没嫌脏,只是抽了张纸巾推过来,指尖碰到他的手,凉得像刚从井里捞出来的水。
“下次可以早点来,”她一边盖章一边说,目光扫过他沾着泥点的裤脚,“下午四点就结账了。”林哲“嗯”了一声,接过钱时又看了眼那只咖啡杯,杯沿的吻痕还在,像个没说出口的秘密。他后来才知道,这女人叫张曼,是三个月前从县城调来的会计,据说以前在大城市待过,说话做事都带着股跟古庙镇不一样的利落劲儿。
自那以后,林哲总找借口去信用社。有时是存点零钱,有时是帮邻居代取补贴,每次去都能看见张曼坐在柜台后,手边要么放着那只骨瓷杯,要么摊着本厚厚的账本。他不敢多说话,只在递单据时偷偷看她,看她算错数时皱眉头的样子,看她被阳光晒得微微泛红的耳尖。有次他去的时候,信用社里没人,张曼正对着窗户发呆,手里转着笔,咖啡杯空了,吻痕还清晰。“今天不忙?”林哲没话找话,张曼回头看他,笑了笑:“刚结完账,歇会儿。”她起身给他倒了杯白开水,杯底还印着信用社的logo,“你总来,是生意上需要周转?”林哲挠挠头,说自己开了个小建材铺,就在古庙街口。“哦,我知道,”张曼说,“上次我去买钉子,好像就是你家。”
那天他们聊了会儿,林哲才知道,张曼以前在上海做财务,后来家里老人病了,才回了老家县城,又被调来古庙镇。“这里挺安静的,就是……有点太静了。”她说这话时,目光落在窗外的老槐树上,语气里带着点说不清的怅然。林哲没接话,心里却记着了——他知道古庙镇哪有热闹的地方,知道哪家的酱菜最好吃,知道后山的野花开得最艳的时候。
真正熟起来,是因为一场雨。那天林哲去信用社送邻居托带的鸡蛋,刚进门就下起了暴雨,雨点砸在屋顶上,噼里啪啦响。张曼看着窗外发愁,说自己没带伞,晚上还要回县城。“我送你吧,”林哲脱口而出,“我有三轮车,罩子是新的,淋不着。”张曼愣了愣,笑着答应了。回去的路上,雨下得正大,林哲把车速放得很慢,罩子里很暗,只能听见雨声和发动机的嗡嗡声。“你这车还挺稳,”张曼忽然说,“比我以前在上海坐的出租车还稳。”林哲笑了,说这是他攒了半年钱买的,拉建材、拉化肥都靠它。快到县城时,雨小了,张曼忽然说:“下次有空,我请你喝咖啡吧?就用我那只杯子。”
那之后,他们见面的次数多了起来。有时是林哲送完货,绕到信用社给她带串古庙镇的糖炒栗子;有时是张曼休班,去建材铺帮他算账本——林哲没读过多少书,账本记得乱七八糟,张曼帮他理得清清楚楚,还教他用手机记账。“你这脑子,也就适合搬砖了。”张曼笑着调侃他,林哲不恼,只看着她低头写字的样子,阳光落在她的发梢,像镀了层金。有次张曼请他喝咖啡,就在县城的一家小咖啡馆里,她还是用那只骨瓷杯,给自己倒了杯拿铁,给林哲倒了杯牛奶。“我以前在上海,每天早上都要喝一杯咖啡,”她说,“现在只能自己带杯子,这里的咖啡不好喝。”林哲尝了口牛奶,觉得有点淡,却还是说:“挺好喝的,比我家的井水甜。”张曼看着他,忽然笑了,杯沿的吻痕蹭在杯壁上,淡了点,却更显温柔。
可没过多久,张曼就被调回县城了。那天林哲去信用社,没看见她,只有个新来的老头坐在柜台后,说张会计昨天就走了。林哲攥着手里的糖炒栗子,站在信用社门口,心里空落落的。他后来去县城找过她几次,都没找到——有人说她回了上海,有人说她去了别的城市。林哲没再找,只是把那只他没喝过的牛奶杯,放在了建材铺的货架上,旁边摆着张曼帮他理的账本。
这一晃,就是三年。
林哲的建材铺越做越大,从原来的小门面,变成了古庙镇最大的建材店,他也从原来的“林小子”,变成了别人口中的“林老板”。可他还是没娶媳妇,还是习惯在没事的时候,去信用社门口转一圈,还是把那只牛奶杯放在货架上,擦得干干净净。
直到那天,他去上海进建材。客户请他去一家酒吧,说是谈生意,其实是想拉着他放松放松。酒吧里很吵,灯光晃得人眼晕,林哲坐在角落,有点不自在。就在这时,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——女人穿着黑色的连衣裙,头发烫成了卷发,正端着一杯鸡尾酒,跟别人说话。那侧脸,那眉形,像极了张曼。林哲的心跳瞬间快了起来,他站起身,一步步走过去,声音都在发颤:“张……张会计?”
女人回头,愣了愣,然后笑了——还是那样的笑,眉眼弯弯,像古庙镇的月亮。“林哲?”她说,“你怎么在这儿?”
那天晚上,他们聊了很久。张曼说,她回上海后,进了一家外企做财务,忙得脚不沾地,却总想起古庙镇的日子,想起林哲的三轮车,想起信用社门口的老槐树。“我以为你早把我忘了,”张曼喝了口酒,眼神有点朦胧,“毕竟,我们也就认识了几个月。”林哲摇摇头,说他没忘,说他还留着那只牛奶杯,说他每年都去县城找她。张曼看着他,忽然红了眼眶,伸手碰了碰他的脸:“你没变,还是那样,看着有点傻。”
那天晚上,他们在酒吧里狂欢。张曼拉着林哲跳舞,教他喝鸡尾酒,给他讲上海的趣事;林哲给她讲古庙镇的变化,讲他的建材铺,讲他每天都擦那只牛奶杯。酒吧里的灯光很亮,音乐很吵,可他们眼里只有彼此。“林哲,”张曼凑在他耳边,声音带着酒气,“我后悔了,我不该走的。”林哲攥着她的手,很紧,像怕她再跑掉:“现在回来也不晚。”
从酒吧出来时,天已经亮了。张曼有点醉了,靠在林哲身上,说不想回公司宿舍。林哲没多想,带着她去了附近的一家宾馆,名叫“星期八”——他觉得这名字很有意思,像多出来的一天,专门给他们重逢的。
进了房间,张曼坐在床边,看着林哲,忽然笑了:“你还是跟以前一样,老实。”林哲挠挠头,给她倒了杯温水,说:“你醉了,喝点水,休息会儿。”张曼没喝水,反而站起身,走到他面前,伸手抱住了他。她的头发上带着酒气和香水味,混在一起,很好闻。“林哲,”她的声音贴在他耳边,很软,“我想你了,想了三年。”
林哲的心跳得像要炸开,他反手抱住她,很紧,像抱住了失而复得的宝贝。“我也想你,”他说,“每天都想。”
那天晚上,他们放纵了。没有太多的言语,只有彼此的呼吸和心跳,只有三年来的思念和牵挂。张曼躺在林哲怀里,手指划过他的胸口,说:“你现在变壮了,不像以前,拉三轮车的时候,胳膊还没这么粗。”林哲笑了,吻了吻她的额头:“都是为了等你回来,多挣点钱,让你过上好日子。”张曼看着他,眼眶又红了,说:“我不要什么好日子,我只要跟你在一起,回古庙镇,喝你给我带的糖炒栗子,用我的骨瓷杯给你泡咖啡。”
第二天早上,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,落在张曼的脸上。林哲看着她熟睡的样子,心里很踏实。他想起第一次在信用社见到她时,杯沿的那道吻痕,想起三年来的等待,想起昨晚酒吧里的狂欢,想起房间里的温存——原来所有的等待,都是值得的。
张曼醒来时,看见林哲坐在床边,手里拿着一个盒子。“这是什么?”她问。林哲打开盒子,里面是一只骨瓷杯,跟她以前用的那只一模一样,杯沿上,还留着一道浅淡的吻痕——是林哲用口红小心翼翼画上去的。“我找了很久,才找到跟你那只一样的杯子,”林哲说,“以后,我每天都给你泡咖啡,用这只杯子。”
张曼看着杯子,又看着林哲,忽然笑了,眼泪却掉了下来。她知道,她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家,找到了那个愿意等她三年、愿意为她画吻痕的人。
后来,他们一起回了古庙镇。林哲的建材铺里,多了一张桌子,桌子上放着那只骨瓷杯,每天早上,都会飘出咖啡的香味。张曼没再去做会计,而是帮林哲打理建材铺,偶尔也会跟他一起,开着三轮车,去后山看野花,去河边钓鱼。
有人问张曼,为什么放着上海的好日子不过,回古庙镇这个小地方。张曼总是笑着说:“因为这里有我喜欢的人,有我喜欢的日子,还有我喜欢的咖啡杯。”而林哲,每次听到这话,都会握紧张曼的手,心里暖暖的——他知道,那道咖啡杯上的吻痕,不仅刻在了杯子上,更刻在了他们的心里,刻在了古庙镇的日日夜夜里,永远都不会淡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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