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原上的风,像是一把把没有开刃的钝刀,刮在脸上,生疼。
数千匈奴骑兵组成的黑色浪潮,将金不换那微胖的身影完全吞没。他们像一群围观珍奇野兽的猎人,呼啸着,怪笑着,马蹄扬起的尘土几乎要将天空遮蔽。
那名格外高大的匈奴百夫长,像一座铁塔般矗立在金不换面前。他俯视着这个比自己矮了不止一个头的汉人,眼神中充满了草原民族特有的,对弱者的轻蔑和审视。他看到了对方脸上那副商人特有的谄媚笑容,看到了对方那身华贵的锦袍,最后,目光落在了对方手中那两样东西上。
曹操的令牌,他认得。那是汉家大官才能拥有的东西,上面雕刻的兽纹,代表着权力和地位。而另一样东西……
那是一块通体晶莹剔-透,比草原上最纯净的冰块还要清澈百倍的“石头”。在清晨并不算刺眼的阳光下,它竟然散发着一道道彩虹般的光晕,仿佛握住了天上的一角。
百夫长喉结滚动了一下。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物件。
金不换将那百夫长的神情尽收眼底,脸上的笑容愈发温厚。他没有急着说话,只是再次弯腰,将手中的两样东西高高举过头顶,姿态谦卑到了极点。
这种极致的谦卑,在这种剑拔弩张的环境下,反而透着一种诡异的从容。
“去,告诉你们的王。”金不换依旧用那口流利的匈奴语说道,“汉家来人了,带着两位大人物的善意,和数不清的财宝。”
百夫长与金不换对视了片刻,从那双看似温和的眼睛里,他没有看到丝毫的恐惧。他冷哼一声,从金不换手中一把夺过那两件信物,尤其是那块散发着七彩光芒的玻璃,他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,才恋恋不舍地揣进怀里。
“在这里等着!”
他丢下这句话,便拨转马头,在一众骑兵的簇拥下,如潮水般退去,直奔那座巨大的王庭。
周围的匈-奴骑兵虽然没有散去,但那股咄咄逼人的气焰,明显消减了许多。他们的目光,不再是纯粹的挑衅,而是多了一丝好奇与探究,不时地朝着金不换身后的车队指指点点,猜测着那些大车里究竟装了什么。
金不换依旧站在原地,挺着肚子,脸上挂着笑,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。
直到那百夫长的身影消失在王庭深处,他才不紧不慢地转身,踱步回到自家的车阵中。
“金掌柜,您没事吧?”一名“尘风堂”的头目迎了上来,脸上还带着几分紧张。
“没事。”金不换摆了摆手,从怀里掏出水囊,拧开,却没有喝,只是用水润了润干裂的嘴唇,“鱼儿已经看到了饵,就看它什么时候咬钩了。”
他抬头看了看天色:“传令下去,所有人原地休整,埋锅造饭。记住,把咱们带来的最好的羊肉拿出来烤,酒也开几坛,动静弄大点,香味传得越远越好。”
“这……”那头目有些迟疑,“金掌柜,咱们这是在人家的地盘上,如此张扬,怕是不妥吧?”
“怕什么。”金-不换嘿嘿一笑,那双精明的眼睛里闪烁着算计的光芒,“咱们是来送钱的财神爷,不是来打仗的。越是张扬,越是显得咱们有底气,有钱。匈奴人慕强,更爱财。咱们把姿态做足了,他们才不敢小瞧咱们。”
……
与此同时,王庭最大的那顶金色穹庐内,气氛压抑。
南匈奴的左贤王,去卑,正斜倚在一张铺着整张白狼皮的软榻上。他约莫五十岁年纪,身材高大,脸上布满了风霜留下的皱纹,一双鹰隼般的眼睛,透着草原霸主特有的精明与狠戾。
他的手中,正把玩着那块晶莹剔透的玻璃。阳光从穹庐顶端的天窗照进来,落在那块玻璃上,折射出的七彩光晕在他粗糙的手掌间跳跃,让他看得有些着迷。
穹庐下方,站着十余名匈奴部落的头领,个个身形彪悍,气息不善。
“王,汉人这次来者不善!”一名独眼头领瓮声瓮气地开口,“又是曹操,又是那个什么汉王。我看他们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,没安好心!不如趁他们立足未稳,派兵冲杀一阵,先给他们个下马威!”
“胡说!”另一名年纪稍长的头领反驳道,“人家是打着丞相和汉王的旗号来的,我们要是动了手,就是跟整个大汉为敌!曹操那家伙,可不是好惹的!”
“怕什么!这里是草原,不是他中原!他的铁骑再厉害,还能跑到这里来撒野不成?依我看,先把他们抓起来,车队里的财货,咱们分了!”
“你这是要给咱们部落招来灭顶之灾!”
穹庐内顿时吵成了一片,有主张动武的,也有主张静观其变的。
“都给我闭嘴!”
去卑终于开了口,声音不大,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。
穹庐内瞬间安静了下来。
去卑将那块玻璃在眼前晃了晃,又拿起曹操的令牌看了看,眼神阴晴不定。
他当然知道,汉人这次来,绝不是送礼那么简单。
赎人?赎蔡邕的女儿?
他冷笑一声。那个女人,十二年前被乱兵掳来,献给了他。她才华横溢,美貌绝伦,更重要的是,她给他生了两个儿子。如今,她早已是他左贤王的女人,是他部落的财产。
汉人想把她带走?凭什么?
可曹操和那个新崛起的汉王,联袂而来,这分量,又让他不得不掂量。
他贪财,但并不愚蠢。同时得罪大汉如今最强的两个实力派,对他没有任何好处。
“那个汉使,叫什么?”去卑淡淡地问道。
“回王的话,他自称金不换。”先前那名百夫长恭敬地回答。
“金不-换……”去卑咀嚼着这个名字,眼中闪过一丝玩味,“好大的口气。去,把他带进来,我倒要看看,是什么样的人,敢取这样的名字。”
很快,金不换便在那名百夫长的带领下,走进了这座金碧辉煌的穹庐。
一进门,数十道如同刀子般的目光,便齐刷刷地落在了他的身上。穹庐内弥漫着浓重的羊膻味和一种说不清的血腥气,压得人喘不过气。
金不换却仿佛毫无所觉,他脸上依旧挂着那副温厚的笑容,目不斜视地穿过人群,来到穹庐中央,对着软榻上的左贤王去卑,行了一个无可挑剔的汉家大礼。
“大汉使臣金不换,拜见左贤王。”
他的声音,在落针可闻的穹庐内,显得格外清晰。
去卑没有让他起身,只是居高临下地审视着他,缓缓开口,声音带着一种金属般的质感:“你就是金不换?汉王派你来,想要赎回我的女人?”
他的话语,充满了不加掩饰的占有欲和挑衅。
金不换依旧保持着躬身的姿势,不卑不亢地回答:“回禀大王,文姬大家,乃我大汉蔡中郎之女,是流落漠北的明珠,并非任何人的私产。汉王殿下与曹丞相感念其才情,不忍其流落异乡,故派小人前来,是为‘迎’,而非‘赎’。”
“迎?”去卑冷笑一声,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,“说得好听。你们汉人,就喜欢玩弄这些文字。说吧,你们想用什么,来‘迎’走我的女人?”
终于问到正题了。
金不换直起身子,脸上笑容不改,他拍了拍手。
穹庐外,立刻有两名伪装成伙计的“尘风堂”精锐,抬着一只沉重的木箱走了进来。
木箱被重重地放在地上,发出“咚”的一声闷响。
在所有人好奇的目光中,金不换走上前,亲自打开了箱盖。
一瞬间,金色的光芒,晃得整个穹庐内的匈奴头领们,都下意识地眯起了眼睛。
只见那箱子里,没有金银,没有珠宝,而是满满一箱,用最精美的蜀锦包裹着的……马蹄金!
一块块足有拳头大小的马蹄金,被整整齐齐地码放在箱中,在阳光下闪耀着令人心醉神迷的光泽。
这视觉冲击力,远比散碎的金银要强烈百倍!
就连见惯了财宝的左贤王去卑,呼吸也在这一刻,变得粗重了几分。
“黄金,十万两。”
金不-换的声音,如同魔鬼的诱惑。
“珠宝玉器,五十箱。”
“粮食,五万石。”
“另外,还有我大汉朝廷,特为大王奏请的,‘归义王’的封号!”
一个又一个的重磅炸弹,被金不换轻描淡写地抛了出来,砸得穹庐内的所有匈奴头领,都晕头转向。
黄金!粮食!王爵!
任何一样,都足以让他们疯狂!
去卑的眼神,彻底变了。他死死地盯着那箱黄金,鹰隼般的眸子里,燃烧着贪婪的火焰。
他原本以为,汉人最多也就拿出万儿八千两黄金意思一下,却没想到,对方一出手,就是如此惊人的手笔!
金不换将所有人的反应看在眼里,心中冷笑,脸上却适时地露出了一丝为难之色。
他叹了口气,说道:“大王,这些,是我们汉王与丞相大人,拿出的全部诚意了。小人也知道,这些凡俗之物,怕是入不了大王的法眼。所以,我们汉王,还特意为大王,准备了一份私人的礼物,以表敬意。”
说着,他从怀中,再次取出了两样东西。
一样,是一只薄如蛋壳,光洁如玉的白瓷碗。
而另一样,则是一小坛用黑陶封装的烈酒。
他将瓷碗高高举起,朗声道:“此碗,名为‘玲珑碗’,乃天外神物,遇酒则香,遇茶则清。天下仅此一只。”
然后,他又拍开那坛酒的封泥,一股浓烈到极致的酒香,瞬间霸道地充斥了整个穹-庐,将原本的羊膻味都压了下去。
“此酒,名为‘醉仙酿’,乃汉王珍藏。一滴,可解十年愁。一碗,能见天上仙!”
金不换的声音,带着一种蛊惑人心的魔力。
“这两样薄礼,不成敬意。若是大王应允,小人斗胆,想请大王,用这‘玲珑碗’,品一杯这‘醉仙酿’。也算不负汉王所托!”
去卑的目光,从那箱黄金上,艰难地移开,落在了那只晶莹剔透的瓷碗和那坛散发着异香的烈酒上。
他的喉咙,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。
就在此时,穹庐外,忽然传来一阵女子的哭喊和孩童的啼哭声,由远及近。
“王!不要!我不要回汉土!我的孩子还在这里!我哪里也不去!”
一个穿着匈奴服饰,却难掩汉家风韵的女子,被几名侍卫强行架着,拖到了穹庐门口。她的身后,还跟着两个六七岁大小,同样穿着胡服的男孩,正死死地抱着她的腿,哭得上气不接下气。
穹庐内,所有人的目光,都瞬间被吸引了过去。
金不换的瞳孔,微微一缩。
他知道,正主,来了。
而左贤王去卑的脸上,那贪婪的表情,却在看到这一幕时,瞬间凝固,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难以捉摸的,冰冷的笑意。
他缓缓地,将那块七彩的玻璃,放回了面前的案几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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